关于在我省开展电梯品牌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电梯维保行业健康发展和维护保养安全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质监特函〔2014〕19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湖北省特种设备协会(以下称协会)拟于近期在我省电梯维保行业开展电梯品牌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以下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的报名。凡在我省从事电梯品牌维护保养的制造单位均可报名;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必须有电梯品牌制造单位的委托方可报名。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参加单位应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给当地质监局特设(处)科,由各特设(处)科再汇总到协会。
协会将根据各质监局特设(处)科汇总到协会的报名表的先后顺序安排现场评定时间,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后,尽快派出现场评定小组。
二、 现场评定小组的产生。协会从电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协会秘书处挑选懂电梯维保业务、且能出以公心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定专家库(附件2)。每次评定时,协会从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现场评定组。评定专家与被评定的维保单位不应发生任何经济、利益上的关系,且未参加过该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如果维保单位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某位评定专家,协会在确认后应予更换。
三、 评定在维保单位进行。评定时间一般一个单位不超过一天。如果被评定的维保单位在省内有非法人的分支机构,则对每个分支机构也应进行评定,评定时间则相应增加。
四、 对维保单位现场评定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具体评定项目和内容见《湖北省电梯品牌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细则》(附件3)。
五、 现场评定结束,评定组应认真核对现场记录表、对各分值核对无误后,两日内将现场记录表提交给协会。协会将对现场记录表进行全面核查,并重新核算分值无误后,确定该维保单位的星级,并履行审批手续。根据评定情况,将电梯品牌维保单位划分为七个星级,7星为最高级。评定结果公示期1个月,评定结果有效期1年,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协会将向获得星级的维保单位授予星级牌匾。
六、 开展评定所需费用全部由协会承担,协会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七、 报名表、专家库、评定细则等文件的公示网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hbzljd。gov。cn和湖北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http//www。hbtzsbaq。gov。cn。协会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2号,邮编:430077,联系电话:027-86789396,联系人:周庆云 郭晓春
附件1
电梯品牌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
星级评定报名表
维保单位名称 | (公章) | ||
维护保养电梯的品牌 | |||
是否获得电梯制造单位的书面委托或授权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编号 |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编号 | |||
单位职工人数 | |||
2013年电梯维保数量(台) | |||
备注:
|
年 月 日
附件2
星级评定专家库
,
序号 | 姓名 | 专家单位 | 备注 |
1. | 鲁信刚 | 电梯使用单位 | |
2. | 周卫民 | 电梯使用单位 | |
3. | 周健 | 电梯使用单位 | |
4. | 黎传新 | 电梯使用单位 | |
5. | 张劲 | 电梯使用单位 | |
6. | 高彩霞 | 电梯检验机构 | |
7. | 徐义 | 电梯检验机构 | |
8. | 余辉章 | 电梯检验机构 | |
9. | 陈峥 | 电梯检验机构 | |
10. | 魏克彬 | 电梯检验机构 | |
11. | 祝学军 | 电梯检验机构 | |
12. | 刘跃进 | 电梯检验机构 | |
13. | 徐成尧 | 电梯检验机构 | |
14. | 肖合云 | 电梯检验机构 | |
15. | 周庆云 | 行业社会组织 | |
16. | 黄祖辉 | 行业社会组织 |
附件3
湖北省电梯品牌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细则
维保单位:
评定类别 | 评定项目 | 评定细则 |
一、技术能力 | 1. 持证上岗的电梯维保人员与维保业务量相适应情况。 | 1、核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具备相应施工资格维修保养人员数量; 2、核查公司本年度维保电梯量与人员数量相匹配情况。 |
2.与维保业务量相匹配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交通设施情况。 | 1、办公面积多少平方米; 2、抢修交通设备与业务量相适应;或有抢修交通设备但与业务量不相适应;或没有抢修交通设备。 | |
3.与业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以及存放备品备件的场所。 | 1、核查公司设备台帐、检验仪器台帐。台帐清晰,仪器设备领用手续、出入库手续应齐全; 2、计量器具、检验仪器应经过年度计量检定; 3、是否建立备品备件的场所,备品备件是否满足维保设备要求。 | |
4.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维保作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基金情况。 | 1、是否为维保作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是否办理工伤、意外伤亡保险。 | |
二、维保覆盖面 | 1.市场拥有量(省内维保数量和市场占有率)。 | 核查维保合同确定: 全省品牌电梯维保拥有量大于800台; 全省品牌电梯维保拥有量大于500台; 全省品牌电梯维保拥有量大于200台。 |
二、维保覆盖面 | 2.维保的电梯级别、参数覆盖面。 | 核查许可范围: 1、 所有技术参数; 2、 不低于B级参数; 3、 B级以下参数。 |
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 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发放、宣贯等情况。 | 1、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发放、修改、宣贯等有记录; 2、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发放、修改、宣贯等记录不全; 3、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发放、修改、宣贯等无记录。 |
2.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措施。 | 核查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记录: 1、制度完善,质量记录齐全; 2、建立制度,质量记录有缺陷。 | |
3.对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 | 对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查看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记录和报告: 1、有效实施,过程完整,记录齐全; 2、实施,记录不齐全; 3、未实施。 | |
4.建立维保记录填写规定、抽查填写情况及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 1、核查是否建立维保记录填写规定; 2、抽查填写情况,符合规定; 3、是否建立完整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 |
四、社会承诺,服务理念及执行情况 | 电梯品牌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维保单位应根据《特设法》、《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等向社会作出承诺,对电梯品牌售后服务有明确的服务理念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核查电梯品牌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维保单位依据《特设法》、《条例》对维保质量向社会作出承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和执行情况: 1、向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维保服务具体实施情况; 2、保证维护保养的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具体实施情况; 3、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
四、社会承诺,服务理念及执行情况 | 核查电梯品牌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维保单位对维保后的服务理念的相关内容和执行情况: 1、用户至上,不分节假日,安排维保人员值班、随叫随到; 2、信誉第一,严格履行维保合同承诺的服务内容; 3、优秀品质,专业人员维保,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4、卓越服务,故障处理能力强,服务及时。 | |
五、社会反映度 | 1.单位配备统一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情况。 | 1、单位配备了统一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 2、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并有发放记录。 |
2.对用户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情况,住宅小区内每年应有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 是否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每年应有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并有相关见证材料。 | |
3.用户走访制度和返回单(记录)情况。 | 是否建立用户走访制度,有走访记录或返回单(记录)不少于10份。 | |
4.电梯维保单位服务质量,及时处理客户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情况。 | 查看是否建立服务质量记录档案,处理客户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情况及时、有效、满意,并有记录。 | |
5.是否存在恶性竞争情况。 | 查看维保合同,是否存在电梯维保价格恶意竞争的情况。 | |
6.社会公众评价情况。 | 查看报纸或者网络是否存在维保质量问题评价。 1、无不良记录; 2、存在不良记录。 | |
六、安全事故情况 | 被维保电梯发生过一般(含一般)以上责任事故情况。 | 根据事故备案、记录、新闻报道等计分: 1、未发生过一般(含一般)以上责任事故情况; 2、发生过一般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责任事故; 3、发生过较大责任事故。 |
七、执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情况 | 1.按照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 查看是否按照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了维保方案,确保了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1、 制定了维保方案,并与电梯安全性能相适应; 2、 未制定或制定了但是不满足电梯安全性能要求。 |
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核查是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按要求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了一次应急演练: 1、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有见证材料; 2、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未按要求进行演练; 3、 未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
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 | 模拟事故情况,现场核查是否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询问困人故障的操作程序,必要时实施现场操作: 1、 设立了24小时统一维保值班电话,并能接通,在规定时间内能赶到现场,熟悉解困程序; 2、 设立了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并能接通,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但不超过1小时,熟悉解困程序; 3、 未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或设立但不能接通,或超过1个小时到达现场。 | |
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 核查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的记录: 1、有详细的记录; 2、有记录; 3、无记录。 | |
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 查看电梯技术档案是否保存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填写符合规定,保存时间符合要求; 2、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填写符合规定,保存时间不足; 3、 无维修保养记录。 | |
七、执行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情况 |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 随机抽查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执行,并有记录;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执行,但无记录; 3、 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
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 查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1、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每年不少于4次; 2、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每年3次; 3、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每年2次; 4、 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每年1次; 5、 无记录。 | |
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 抽查设备档案,是否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时间符合要求,自行检查项目满足设备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签字、签章手续齐全: 1、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时间符合要求,自行检查项目满足设备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签字、签章手续齐全,签字人员符合体系文件的规定,签章符合要求; 2、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时间符合要求,自行检查项目满足设备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签字、签章手续不齐全,或签字人员不符合体系文件的规定,签章符合要求; 3、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时间符合要求,自行检查项目不满足设备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签字、签章手续不齐全,或签字人员符合体系文件的规定,或签章不符合要求。 4、 未进行年度自行检查。 | |
9.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 查看是否建立告知的制度,并核对维修保养记录,对存在隐患电梯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并有见证材料: 1、 建立制度,对存在隐患电梯履行告知义务,并有见证材料; 2、 建立制度,未对存在隐患电梯履行告知义务; 3、 未建立制度,也未对存在隐患电梯履行告知义务。 | |
根据现场核查及抽查,检查维保现场管理情况。 | 1、维保施工过程中,现场持证人员至少1人; 2、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或违章作业; 3、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涉及公共安全的防护措施(如未设置封闭的井道入口护栏);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涉及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4、轿厢内是否张贴《电梯使用标志》,《电梯使用标志》上的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以及电梯故障应急报警电话等内容是否准确; 5、电梯使用单位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时,维保单位是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改正的;新维保单位是否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到实施定检的检验机构更换《电梯使用标志》。 | |
九、许可证管理情况 | 根据现场核查及抽查,检查维保单位许可证管理情况。 | 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是否办理备案; 2、单位名称、地址变更是否申请换发新证; 3、是否超越《许可证》范围施工; 4、是否涂改、伪造、转让、出租或出卖《许可证》,以及向无资格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的; 5、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是否仍继续施工。 |
十、接受检验机构定期检验的评价 |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 一、 申报定期检验 1、 是否按规定时间申报定期检验; 2、 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报告。 二、电梯检验合格率 1、年度检验一次合格率高于95%; 2、年度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90%,高于70%; 3、年度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70%。 |
十一、安全监管情况 | 各市州局安全监管机构定期收集汇总本辖区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维保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监督举报投诉处理、电梯故障事故等相关书面材料。 | 是否主动接受监察机构日常安全监管: 1、是否主动接受并密切配合监察机构对资格审查,质量抽查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整改; 2、是否受到特种设备行政处罚; 3、有无用户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属于维保质量问题的; 4、对电梯故障及举报投诉处理是否及时。 |